新政發〔2023〕15號
沅江市新灣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新灣鎮中小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
為深入推進我鎮中小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結合新灣鎮工作實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沅江市新灣鎮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新灣鎮中小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實施方案
防范中小學生(幼兒)溺水,事關廣大學生(幼兒)健康成長,事關千家萬戶幸福與社會穩定。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安全管理,確保學生(幼兒)生命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與目標
堅持“預防為主、源頭治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按照“邊排查、邊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強日常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深入開展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鎮、村(社區)兩級協同,部門密切配合,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體系,多措并舉,織密防溺水安全防護網,有效防止溺亡事故發生,為全鎮中小學生(幼兒)健康成長營造安全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措施與任務
(一)全面落實責任
落實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抓、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家校聯防機制。
1.鎮黨委書記、鎮長對全鎮防學生溺水工作負總責;鎮分管領導牽頭抓,負責全鎮防溺水工作的組織、調度;其他班子成員督促抓,經常到所分管或聯系的部門、村(社區)檢查、督促、指導防溺水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責令整改。
2.教育行政部門與其他職能部門協同抓,紀委、宣傳、黨建、綜治、水利、農業農村、衛計、自然資源、村鎮規劃建設、派出所、應急管理、民政、交通、畜牧水產、團委、林業、文化綜合服務、婦聯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落實行業責任制,安排專人做好職責范圍內防溺水工作。
3.村(社區)對本轄區內防溺水工作負總責,組織、調度各方力量,嚴格落實“八有”(有班子、有宣傳、有責任、有臺賬、有整改、有經費、有巡查機制、有警示標牌)工作制。
4.村(社區)干部包干到組,組織村(社區)上的黨員干部、志愿者經常串門走訪,做好有學生家庭的防溺水宣傳,特別是在非上學時段、高溫時節、汛期等重要時間節點,帶領村組干部在本村水域巡查,及時勸阻學生下水,在本村(社區)水域附近設立警示標牌。
5.組織黨員、志愿者對有學生特別是有留守兒童家庭、單親家庭,經常走家串戶,一一上門宣傳,增強監護人和學生的防溺水意識,發動群眾參與防溺水工作,節假日和暑假每天在本組巡查兩次以上。
6.督促各河(湖)段將防范學生幼兒溺水納入巡河的重要內容,加強日常巡查,及時勸阻學生下水,發現問題及時向鎮交辦整改。
7.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對學生幼兒在校期間防溺水工作負總責,親自部署,做到有計劃、有措施,負責抓好學生的防溺水宣傳教育和引導,建立健全學生請假、缺勤等管理制度,帶領學校行政、教師參與防溺水輪流值班巡查,每天到學校周邊水域巡查,及時教育勸阻學生私自下河游泳。暑假期間中心學校組織學校行政、教師巡查所轄水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報鎮整改。
8.班主任和教師把防溺水教育與教育教學有機結合,加強防溺水教育,認真落實學生在校期間請假、缺勤學生追蹤報告制度和假期行為狀況打卡管理制度。加強家校溝通,督促、指導家長做好學生非在校時間防溺水教育和監管。
9.落實家長監護職責,加強對孩子的陪伴,隨時掌握孩子動向,教育并禁止孩子私自下水。
(二)全面加強安全宣傳教育
1.鎮級層面,把預防學生溺水宣傳作為重點內容列入年度宣傳計劃,通過廣播、網絡等途徑廣泛宣傳,教育,倡導、提醒全社會、家長關心、關注孩子防溺水安全,營造良好的預防中小學生幼兒溺水社會氛圍。
2.部門單位。在單位院墻外張貼、懸掛宣傳標語、橫幅,強化本單位干部職工及家屬的防溺水安全意識。民政、團委、婦聯等部門要宣傳關愛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單親家庭孩子的政策,要督促村(社區)對特殊群體進行摸底造冊,組織志愿者隊伍進村入戶廣泛宣傳防溺水知識。
3.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部門督促、指導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認真履行學生在校期間防溺水工作的主體責任,扎實抓好學生防溺水宣傳教育,以“十個一”(看一次防溺水教育專題片、掛一張圖、唱一首歌、發一封信、上一節課、寫一篇作文、開一次主題班會、開一次家長會、搞一次演練、走一次家訪活動)教育活動為主要載體,聚焦上下學、周末、節假日等關鍵節點,并結合不同季節特點,精準化、常態化、立體化開展防溺水宣傳教育,組織全體學生及家長觀看學習防溺水宣傳教育片,普及防溺水“七不兩會”(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學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發現險情會相互提醒、勸阻并及時呼救和報告,會基本的自護、自救方法)安全知識,幫助學生養成安全行為習慣,提高自我防護能力。要通過上門家訪、電話微信家訪等方式加強家校溝通,強化學生及家長防溺水安全意識,每周1次以上向家長推送防溺水知識,并督促家長及時掌握孩子非在校時間動向,禁止孩子下水。
4.村(社區)要在居住小區、主要路口和集貿鎮場等人群密集場所張貼、懸掛防溺水安全宣傳標語和橫幅,要充分利用“村村響廣播”每天進行一次以上防溺水宣傳、警示。在本村水域設置防溺水警示牌及巡查、救援、救護聯系方式等。
5.村組干部要上門宣傳,對有學生(幼兒)的家庭要一一登記造冊,要講政策、講道理、講案例,教育、督促家長履行監護責任。
6.河(湖)長管理部門要建立微信工作群,督促河(湖)巡查人員及時通報河(湖)水域情況,督促在河(湖)、渠、閘、塘等水域張貼、懸掛宣傳標語、橫幅。
7.落實監護責任。青少年兒童監護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切實負起監護責任,教育青少年兒童不在水邊嬉戲玩耍、不在無監護陪伴情況下游泳,預防溺水事故發生,未成年人監護人要對履行法律規定的監護責任作出承諾。
8.建立長效機制。各村(社區)要在其管轄范圍內的各水域權屬主體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加強日常巡查。村(居)委會要在暑期會同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進行關于青少年兒童安全教育監護責任的家訪。建立假期安全對接機制。建立安全家訪機制。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在每學期和每年暑期開展安全家訪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將安全教育宣傳工作覆蓋到每一位家長。要突出抓好各類考試畢業離校后及暑期等節假日學生脫離學校教育、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監管等薄弱環節,落實監管責任。要認真落實青少年兒童安全包保責任制度,特別是節假日的值班包保責任制度,各村(社區)、各校、各單位要堅持領導帶班,加強值班力量,值班電話要保證24小時暢通。要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報告制度,及時如實上報相關信息,不得瞞報、遲報、漏報。如遇突發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妥善處理。各校、各村、各單位上報信息要及時、真實、準確。
(三)全面加強安全隱患排查
由相關職能部門牽頭,以村(社區)為單位,完成本轄區管理的水域及水利工程進行全面排查治理,發現一處,整改一處,不漏一處安全隱患。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部門聯合村(社區),加強學校周邊各類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強化施工現場封閉管理,針對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基坑等,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并落實隱患排查制度,設立警示標牌,加強未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在建項目管理,對施工形成的基坑、水洼進行封閉管理,設置警示標牌。交通部門加強對道路、水路、港口、橋梁等施工生產過程的監管,排查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隱患,并及時整改,要求施工單位設立防護網及警示標牌。水利部門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其管轄的水利工程范圍內,對發生溺水事件有可能的水域,設立醒目警示標志,加強日常巡查,督促村河(湖)長、巡查員加強河、湖巡查。林業部門加強對農村國有林場范圍內施工生產過程的監管,排查在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隱患,并及時整改,要求施工單位設立警示標牌。文化綜合服務部門指導鎮內各景點景區加強對內部水域、露天游泳池的管理,設置警示標識及護欄。農業綜合服務部門加強對鎮域內在建農業建設項目的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在外湖巡查執法時,加大沿堤巡查力度,發現中小學生幼兒在堤外水域時及時制止勸離。畜牧水產部門加強對城區內湖的管理、設置警示標牌,并指導村(社區)加強對轄區內湖的管理。各村、社區要對所轄水域進行全面清查,要在鎮政府、村部掛出本轄區水域示意圖,標記危險水域、落實巡查值守責任人,強化對重點時段、重點水域和事故易發多發區域的看護巡查,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要及時設置醒目的警示標牌、建好護欄,不能及時整改到位的,要安排專人值守巡查。
(四)全面加強應急救援處置
建立和完善預防溺水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由應急、衛健部門牽頭,對參與應急救援救護的人員開展游泳技能、應急救援救護知識能力培訓,提升應對處置能力。分別由河長辦、應急管理辦、衛計、團委牽頭,指導、督促建立村(社區)、組三級水域巡查、應急救援、醫療救護、志愿者四支隊伍,由鎮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調度,在各水域公示四支隊伍聯系方式,暢通呼救渠道,一旦發生學生(幼兒)溺水事故,迅速啟動預案,立即組織力量第一時間進行救援救護和善后處置。
(五)全面加強特殊群體關愛
民政、團委、婦聯等單位要加強對留守兒童、殘疾兒童、貧困家庭學生、孤兒、單親家庭孩子等特殊人群的關心關愛,團委要組織志愿者開展防溺水知識講座,進行免費游游泳技能培訓,開展“七彩課堂”假期輔導班等活動;鎮婦聯督促指導村婦女干部上門走訪,開展防溺水宣傳;文廣體部門要加強對鎮域內露天游泳池的管理,引導經營者在假期對學生游泳進行優惠,選派專業人員進行游泳指導,提升學生游泳和自我救護技能。
(六)全面加強督查問責問效
建立常態化的督查機制,由鎮政府牽頭,聯合鎮中小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對責任落實、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臺賬建立等情況進行督查,各相關部門要把防溺水工作納入日常工作督查內容,防溺水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把中小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和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鎮紀委加強對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責任落實的監督,實行事故責任、事故原因倒查,對因宣傳教育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重點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中小學生幼兒溺水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工作要求與保障
(一)提高思想認識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工作,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整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論述,從人民安全、國家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強學生安全管理的極端重要性。要提高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準確把握當前防溺水工作面臨的風險和挑戰,切實把防溺水工作各項任務抓實抓細抓好。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全鎮中小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由湯國華任第一組長,匡新安任組長,鄔雙和周正軍任常務副組長,夏琳、臧勇、趙丹、胡娟、歐陽敏、劉治國、肖山奇任副組長陳鴻浩i、昌勝、周正斌、陳浩良、張勝、胡永勝、夏雙、吳慧南、鄔鋒波及村、社區支書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鎮應急管理辦,負責中小學生防溺水日常工作,由陳鴻浩任辦公室主任,周正斌仁辦公室副主任。各相關部門,村(社區)明確職責分工,抓緊抓實,不走過場,要高度重視中小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將暑期防溺水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點任務來抓。
(三)加強條件保障
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防溺水工作人員、經費、設備、物資等方面的保障,不斷充實防溺水工作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全面夯實防溺水工作基礎。
(四)加強協調落實
學生防溺水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各部門共同努力。各村(社區)及相關單位在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同時,要及時加強溝通,認真分析反饋,做好總結匯報,全面落實中小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監管責任,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為中小學生幼兒平安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附件:防溺水工作部門、村(社區)責任清單

沅江市新灣鎮黨政辦 2023年4月28日印發
附件:
防溺水工作部門、村(社區)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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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 |
工作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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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 委 |
加強對學生幼兒防溺水工作責任落實的監督,實行事故責任、事故原因倒查,對因宣傳教育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重點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中小學生幼兒溺水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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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傳 |
把預防學生溺水宣傳作為重點內容列入年度宣傳計劃。通過廣播、網絡等途徑廣泛宣傳,教育,倡導、提醒全社會、家長關心、關注孩子防溺水安全,營造良好的預防中小學生幼兒溺水社會氛圍。加強輿情引導與管控,對學生溺水事件作客觀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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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 建 |
將防溺水工作作為村(社區)主題黨日活動的必要內容。組織黨員、村組干部深入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入戶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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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治 |
充分發揮協調推動作用,參與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督查,將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納入平安建設考評(綜治工作)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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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 政 |
牽頭組織對防溺水工作進行督查、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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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 |
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加強對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時預警和部署防范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督促指導學校開展防范學生溺水教育工作,牽頭制定督查工作方案,落實安全責任制,強化學生和家長的安全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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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利 |
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其管轄的水工程范圍內,對發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較大的水域,設立醒目警示標志,督促村河(湖)長、巡查員加強河、湖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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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
加強對道路、水路、港口、橋梁等施工生產過程的監管,排查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隱患,并及時整改,要求施工單位設立警示標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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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 |
加強對鎮域內在建農業建設項目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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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綜合服務 (畜牧水產) |
加強對城區內湖的管理、設置警示標牌,并指導村(社區)加強對轄區內湖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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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綜合服務 (林業) |
加強對農村國有林場范圍內施工生產過程的監管,排查在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隱患,并及時整改,要求施工單位設立警示標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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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行政執法 |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在外湖巡查執法時,加大沿堤巡查力度,發現中小學生幼兒在堤外水域時及時制止勸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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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 |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轄區內采砂(河道采砂除外)、取土、取石場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有關責任主體對遺留的坑、洼、塘進行回填或設立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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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規劃建設 |
加強因房屋建筑和鎮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設、施工及有責任主體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及時回填危險水池水坑,無法及時回填的設立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加強對未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對施工形成的基坑、水洼進行封閉管理,設置警示標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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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
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水域隱患排查,加強危險水域的巡邏,勸阻學生不在危險水域游泳,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調查事故原因,鑒定事故性質,配合相關部門處置事故善后工作。交警部門加強對電動車、三輪車的管理,避免因交通事故溺亡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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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 |
加強中小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和企業落實有關涉水生產危險區域的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及時消除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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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事務辦(衛計) |
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學校做好預防溺水宣傳教育工作,配合紅十字會、鎮教體局等在學校、社區開展急救知識和技能培訓,幫助學生、群眾學習和掌握正確的救護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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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事務辦(民政) |
充分發揮統籌、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職責,通過完善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救助保護機制,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強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防溺水安全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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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綜合服務 |
加強學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廣告宣傳及警示教育。加強對鎮域內露天游泳池的管理,引導經營者在假期對學生游泳進行優惠,選派專業人員進行游泳指導,提升孩子游泳和自我救護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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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 |
開展防溺水知識講座,進行免費游游泳技能培訓,開展“七彩課堂”假期輔導班,組織志愿者隊伍開展防溺水宣傳、巡查、救援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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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 |
加強對留守兒童、殘疾兒童、貧困家庭學生、孤兒、單親家庭孩子等特殊人群的關心關愛。聯合民政部門對屬地婦聯主席進行培訓,督促指導婦女干部上門走訪,開展防溺水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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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組村 (社區)、組 |
加強本轄區內水域安全工作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定期分析研判轄區內水域安全形勢,對屬地河流、池塘、水坑、渠道、游泳池和種植戶、養殖戶、農業示范園區自備蓄水池等涉水區域,落實防溺水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建立健全水域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摸排轄區各類水域情況,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督促和協調有關部門、個人加快水域安全設施建設,在學生上下學路過的水域和其他危險水域設置警示標志,完善防護設施。建立重點水域巡查防護管理機制,對轄區內重點水域和存在安全隱患的水域,要采取專人管護和群眾聯合巡防相結合方式,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對有下水苗頭和下水游泳行為的人員予以制止,并及時告知其家長(監護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實做好宣傳警示工作。要在河流、渠道等水域張貼防溺水宣傳公告,努力增強群眾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各村(社區)要通過廣播、走訪學生家庭等形式進行防溺水知識宣傳,要加大對轄區內水域巡查管理的力度,增強群眾防溺水安全意識,督促家長在放假(學)期間加強對學生的管護,嚴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