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法律咨詢服務類經營主體專項整治
工作的通告
為切實維護法律服務市場秩序,推動法律咨詢服務類經營主體合法經營、優化服務、有序發展,規范法律服務行為,提升社會各界對法律服務的滿意度,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湖南省司法廳、湖南省公安廳決定在全省開展法律咨詢服務類經營主體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專項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8月底。
二、專項治理范圍
開展法律咨詢服務類經營主體專項整治涉及的經營主體,是指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受理注冊登記的名稱中包含法律咨詢、法律服務、法律顧問、法律事務等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且實際開展相關法律咨詢服務(但不得從事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可以從事的訴訟代理或者辯護等涉法事務)的經營主體。
三、專項治理內容
(一)市場監管部門。重點治理無照經營,未按規定增設經營場所,實際地址與營業執照登記地址不符,虛假廣告、虛假宣傳、虛假承諾以及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價格串通等問題。
(二)司法行政部門。重點查處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律師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律師事務所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為法律咨詢服務公司違規經營提供便利等問題。
(三)公安部門。在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涉及公安機關管轄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四、線索舉報方式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社會監督,如有發現法律咨詢服務類經營主體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及時向屬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公安部門檢舉揭發問題線索,并提供照片、錄音、視頻等相關證據。我們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凡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依法從嚴、從重懲處。舉報人須如實舉報,要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得誣告、誹謗、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實、偽造證據。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湖南省司法廳
湖南省公安廳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