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2025年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推薦工作,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湘政發〔2019〕18號)、《關于建立湖南省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湘職改辦〔2020〕13號)、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中小學(含基層)正高級職稱和省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56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現將我市2025年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崗位設置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崗位設置準則和程序
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崗位設置的基本準則和程序仍按沅教通〔2020〕]73號和湘職改辦〔2020〕13號文件執行。基層中小學校正高級教師職稱崗位實行計劃單列,全市統籌設置的原則。
二、相關要求
1.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崗位設置學校是指沅江市所有鄉村基層學校(含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不指城區學校。
2.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需跨校、跨行政區域“對崗申報”,有關事項按湘教通〔2025〕156號文件精神執行。
3.申報人可自主選擇參加中小學系列或基層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評審,同一申報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其中一種類型的職稱。
4.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把師德考核放在首要位置,突出教育教學業績,注重示范引領作用,加大向一線教師推薦評審傾斜力度。
三、設置崗位數量及學校
1.根據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中小學(含基層)正高級職稱和省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56號)文件精神,設置我市2025年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崗位1個。
2.根據我市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崗位實行市級統籌設置的原則,確定2025年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設崗學校為沅江市新灣鎮中心學校。
沅江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