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湖南**旅游有限公司
證照名稱及編號:營業執照91430981*****3TB68
法定代表人:汪**
住所(住址等):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街道*****
2025年09月02日,接舉報沅沅江市**街道*****附近的湖南**旅游有限公司沒有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2025年09月03日,沅江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執法人員蔡彬(18080521021),封富(18080521031)在出示執法證件后,對湖南**旅游有限公司檢查,現場有7臺辦公電腦,2名員工。當事人現場提供了《營業執照》,不能提供《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或者旅行社分社備案證明。
2025年09月08日立案,查明事實如下:
當事人《營業執照》辦理日期為2025年02月24日,未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不是旅行社的營業部或服務網點。于4月30日開始在線上招徠游客以組團社身份地接給新疆****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旅行社,新疆*****旅行社。該公司2025年截止2025年09月03日盈利金額為44702元(未返款),截止2025年09月03日月份發放員工工資為108981元,未獲得實際利潤。
湖南**旅游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線上經營旅行社業務,違反了《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
1.對湖南**旅游有限公司 罰款人民幣壹萬元(10000);
2.對湖南**旅游有限公司 主要負責人罰款人民幣貳仟元(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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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 2025年10月14日 |
(本機關將依法向社會公開本行政處罰決定信息)